Archive for the ‘基于效果的在线营销’ Category

Performics被Google收购并且被改名为Google Affiliate Network

Sunday, August 10th, 2008

Performics被Google收购并且被改名为 Google Affiliate Network,貌似国内很少有人讨论。个人觉得这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事件。

Google收购DoubleClick之后,对其中Performics的联盟营销业务的改造的速度是最快的:

  • Adsense小组的人马上接管了Publisher方面的服务工作
  • 一些低质量商户被K出局,现在Google Affiliate Network的商户质量是目前各联盟平台中是最高质的;
  • 名称和后台界面很快被改成了Google的风格(这很有象征意义);
  • Performics旗下另外一块SEM的业务很快被Google抛售(我不要别的,要的就是这个联盟平台);
  • Adsense后台将在8/31停止CPA推介功能,包括Firefox/Adwords推介等Google自有产品,我猜想将并入新收购的这个平台;
  • 另外,我预计Google将很快国际化这个平台;

我仿佛看到了Google在收购之前那张留着口水的大嘴巴,怎么炒怎么煮怎么吃,老早就计划好了。

CJ将赔偿100万刀给发布商及广告主

Sunday, August 10th, 2008

这是一次公益集体诉讼,由几个牛人带头告了CJ。他们认为CJ没有尽到责任使用更好的方式来监控系统,CJ可能偷了广告主和发布商的钱。最近终于达成了和解,CJ将只赔偿区区100万刀,其中70%赔付给发布商,30%赔付给广告主。CJ真是省大了,100万刀我估计也就是CJ 2-3周的利润。

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看下官方的网站:http://www.cjsettlement.com/

这次赔偿的金额的计算和发放也很有趣。因为是集体诉讼,可以获得赔偿的人实在太多了,就根据以前拿到过的佣金比例进行计算。比如一个发布商,得到的赔偿是:从2003年4月20日到2008年7月22日之间,

(发布商拿到的佣金总额) / (CJ发放的佣金总额) * (100万刀去掉律师费等各种费用之后)* 70%

发放的时候,如果CJ帐号还活着,就发到CJ帐号里边,如果解除合作了,CJ就给寄支票。估计世界上有要多出N张几分几毛的支票了,哈哈。

这次公益集体诉讼,对美国的在线联盟营销市场,应该是很正面的一个影响。具体的,

联盟平台的门槛也将提高,小联盟进一步被挤压生存空间。各个联盟平台将被迫改善跟踪系统,随便写个可能带有漏洞的系统就开始做联盟生意的时代已经结束了,如果系统丢跟踪数据丢订单,等待可能就是官司了。

各联盟对于广告主的监控将更加严厉。传统的,联盟平台对发布商的监控最为严厉,发布商的质量良莠不齐,很有动力去为了几块钱而去作弊。但是在CPS模式中,广告主作弊其实是非常容易的,“我没有收到这个订单”,“这个订单没有支付成功”,“这个订单退货了”,因为CPS模式在技术上最终需要广告主来确定订单的有效性。 而现在,广告主作弊也有可能让联盟平台被发布商告上法庭,而且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,联盟的新广告主是大量的中小商户,不得不防啦。

Shareware产业中Affiliate与Vendor的关系

Saturday, August 9th, 2008

最近看到一些同行 - Shareware作者,Vendor - 对Affiliate有不少意见,主要是负面的,大致的说法有:

目前的affiliate能够存活下来,完全是因为大部分作者都是懒人.
软件是你的,为什么自己就守不住领地,你比affiliate有优势多了.

vendor做CPC还不一定保证盈利,affiliates做CPC悬得很。… CPC + Affliates,属于漏斗套利。不是好做的事情。

大牛这么强的推广能力,为啥不找几个产品自己做?

真的哪个affiliate好的话不如直接在它网站上打广告,放一堆烂affilaite进来只会乱打折,搅乱市场

让我们先放弃争论,来看看如果你有一个团队,会怎么分工?软件开发团队,一般会包括:

  • 产品经理:市场调查、设计产品
  • 研发:核心技术的研发,可能一种技术会应用的多个产品上
  • 产品化工程师:利用技术包装产品
  • 市场与销售:包括网站、市场推广、销售、基本售后服务

角色大概就是这么划分。当然对于个人作者来说,是全包了,而有些马路公司,则是把开源社区直接当作自己的”研发“,有点扯远了。

带好一个团队,内部利益分配很重要,甚至是重要基础之一。见过太多小团队因为“分赃不匀”而分崩离析。即便你是一个全资的拥有者,带领的全部是雇员,也需要考虑成本的设计。比如产品经理该开多少薪水,市场该投入多少钱….才是合适的?

以收入进行分配,进而进行成本控制,可能是一个比较可行的方式。多少的比例给产品经理,多少的比例给研发,多少的比例给产品化工程师,多少比例给市场与销售,多少比例作为预计的纯利润…换句话说,当市场负责人得到一个相对明确的授权额度,他就知道:我手下可以请多少个人,我在广告费的投入该是多少….这样才能控制我这块的成本,这样才能完成我的任务。

如果你同意上述的基本管理思路,就让我们回过头来看Affiliate营销。在Shareware领域的,Affiliate营销就是一种最典型的CPS - Cost per Sale - 当Affilaite帮我卖掉多少软件,我就返给他多少比例的佣金(Commission)。作为市场负责人,如果总体上得到了30%的销售额的授权,那他去掉其它固定开支,算出比如一个20%的佣金比例,那么无论谁 - 无论是我自己,还是Affiliate - 卖掉产品,就算20%,总体成本就马上得到了控制。“Affilaite营销”与“以收入分配”,简直是天生的一对。

当然,即便进行“以收入分配”的内部控制,也不一定要开一个Affiliate Program。权衡的要点,恐怕就在于:我自己卖的成本 - 综合成本 - 比Affiliate帮我卖的成本,哪个高?我们一起算一下:

  1. 让Affiliates帮我卖软件的成本 = 我管理Affiliate Program所花费的成本 + 我给出的佣金比例
  2. 我自己来卖软件 = 我进行直销的成本

必须注意的是,这里谈到的成本都是单位成本,即每收入100刀,花了多少刀。Vendor还必须考虑,两种方式的销售总额哪个会高。

看这个公式,基本上可以判定,开启Affiliate Program,单位成本几乎是固定的。而自己销售,风险较大。如何权衡并决定,就要看Vendor自己的具体情况了。

我自己的思路就写上面这么多了,下面逐条看看一开始提到的说法。(强调一下,我并没有认为这些说法是错误的,也并没有想着去批驳,这些都是大家血汗换来的经验。)

目前的affiliate能够存活下来,完全是因为大部分作者都是懒人.
软件是你的,为什么自己就守不住领地,你比affiliate有优势多了.

对于自己的产品,Vendor有天生的优势,更加了解啊。如果知道自己懒,或者精力不够,那就以金钱换时间,让Affiliate们去折腾吧,只要有订单就行,咱可以花时间去玩,去泡妞,去爬墙等红杏,去抱孩子溜圈….^_^

vendor做CPC还不一定保证盈利,affiliates做CPC悬得很。… CPC + Affliates,属于漏斗套利。不是好做的事情。

转嫁你的风险!自己作CPC,作的好,成本肯定比分出去的Commission低,但是做的不好,就是亏本的事情了。不如让Affilaites去做,假如他自信CPC能力很牛的话。当你的Affilaite费尽脑筋,为了你设定的佣金比例,去优化广告,去控制PPC成本,去承担风险的时候,作为Vendor,一个控制了营销成本的Vendor,是不是正在偷笑呢?

大牛这么强的推广能力,为啥不找几个产品自己做?

俗话说,术业有专攻,有很牛的推广能力,可惜没有准确的寻找产品定位的能力,或者没有很强的开发能力,怎么办呢…小而全会很惨,专业化就很好。

真的哪个affiliate好的话不如直接在它网站上打广告,放一堆烂affilaite进来只会乱打折,搅乱市场

开启一个Affiliate Program,不等于不管理,也不等于自己不再做市场不再做营销。Affilaite一定要管理,最简单的管理,就是奖励好的,干掉差的。千万别忘记,这个游戏里,控制权在Vendor手里。同样的,让Affiliate参与进来作的同时,Vendor也可以在一些重要的地方,进行直接的推广和销售。中间的控制和比例,就是Vendor自己来把握了。这点上我还要强调的是,即便是直接打广告,也需要监控“平均每销售成本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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